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兹有夫妻二人,于2000年结婚,育有一子(男)现年12岁,婚内财务实行AA制。该夫妻与男方父母一起生活至2010年4月,2010年5月由男方父母全额出资给二人购置了一套商品房,面积94平米,市价40万左右,房产证上署名为男方,现由夫妻二人居住。
   因男方性格粗暴(偶有暴力情节,有医院证实),酗酒,常打麻将,爱无端猜忌,无家庭责任感,女方现欲提出离婚。请问在财产分割上,女方是否有权分得该商品房?如有,比重为多少?女方因经济原因,现无力抚养孩子,想由男方抚养,女方可供抚养费。请问,抚养费比重为多少?若男方也不想抚养孩子,法律将如何判决?
   感谢答疑,期待回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zjwzq(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1-05-03 13:5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