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 某国有单位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后张某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修建起的大楼门窗上的玻璃经常被人毁坏,于是想和找人来看管。次日张某与施工地附近的农民王某达成约定:王某每晚去施工地帮张某看管材料,为期一个月,张某付其500元费用,并写下字据。当晚王某去施工地的途中,在马路上被骑一辆摩托车的方某撞成重伤。现问张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时劳务合同还是雇佣合同?就本案王某能否请求张某支付所有医疗费用和今后疗养和残疾补助费用等等? 若不能,本案被害人在向张某主张医疗费用后能否向肇事者方某请求今后的医疗补助等费用???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冰林(重庆)
提问时间:2011-05-02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