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刚休完产假的妈妈,因为目前孩子需要全母乳喂养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每天是有喂养小孩的时间的,这是有规定的,但无专门的假期。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哺乳假是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内,可以享受每天工作时间内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
从来也没有可以不用上班的提法,或者上班,或者辞职,您自己斟酌。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做法没有错,你自己想办法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