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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加油站是三个大股东合作的,其中一个担任出纳的利用职务之便

我们加油站是三个大股东合作的,其中一个担任出纳的利用职务之便 我们加油站是三个大股东合作的,其中一个担任出纳的利用职务之便,掌控进油渠道,虚报进油价格,中饱私囊,导致油站盈利能力下降,另有,还把油站的流动资金周转致自己帐户,请问,这些作法是否够成了财务侵占,挪用公款,贪污之类的,我们其他股东该如何维权,如何才能让他把钱吐出来,期待各位律师的宝贵建议,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5-08-06 20:5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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