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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意外死亡

企业职工意外死亡 我姑爷*集团职工,现年43岁,其妻小脑萎缩,现已经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我姑爷3.22-4.4假期后,未到岗上班,单位称到处寻找,而未通知我们家属。4.23日发现在其家中死亡。公安机关给出的结论是疾病死亡,而不给尸检报告,说不属于刑事案件。现请问这种情况,该得多少抚恤金,我姑妈能否得到单位的补偿照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Ok6828(四川-内江)
提问时间:2011-05-01 17: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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