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抵押权问题
可以要求行使优先受偿权。
建筑工程款不能优先受偿,如果正在执行,你可以申报债权或者提出执行异议。因有些细节不明确,暂不能确定。需要帮忙请电话联系:15890646017
合同法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说明了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工人工资优先受偿,这就更不用说了。 但是我觉得不管怎么说,你公司也是利害关系人,是不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啊。如果能申请那就等你们这个案件结束以后,一并执行。如果申请不被批准。我觉得将来赢了官司以后,如果拍卖偿还工人工资和建筑工程款以后还有剩余,那么你们可以得到剩余价款。如果没有剩余,那么你们就得不到了。事实上,我觉得执行局法官说的有道理,就是等你们官司赢了以后,在拍卖,如果拍卖款不足以偿还工资和建筑工程款。那么你们债权还是没法得到清偿的。如果赢了官司,还剩余的有价款,毫无疑问你们肯定可以得到清偿啊。
工程承包款和工人工资都享有优先权,所以你这方的抵押权根据法律规定是排在后一顺位。
抵押权如果已经进行登记,如果抵押房产与工人工资、与建筑工程款项没有直接关系,则抵押权人利益应该依法得到保障。
您好!建议您带好相关材料到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天创世缘D1座1506号北京市新坐标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为宜,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孙律师常年联系电话:13581801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