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路程报销
你好,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报销!如果单位拒绝报销的话,你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单位报销!
请你查看单位关于探亲假的报销规定,按照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