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我是一名销售公司的员工,去年9月17请产假,有半年,3月回来上班后,2015年5月发3月的工资公司扣

我是一名销售公司的员工,去年9月17请产假,有半年,3月回来上班后,2015年5月发3月的工资公司扣 我是一名销售公司的员工,去年9月请产假,有半年,3月回来上班后,2015年5月发3月的工资公司扣了我个人交的请假那半年的社保,财务也没有跟我说公司那部分由谁交(这部分应由公司出,对不)。现8月财务说要补扣我请假那半年应由公司出的那部分的社保。(这个是第二胎)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951120……(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5-08-05 21:15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