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是否可以要求把3-8个月的危险期写到调解书中

是否可以要求把3-8个月的危险期写到调解书中 派出所调节只给2000元,是一次性调节,而且以后有任何后遗症都不在过问,可否请问我该怎样去为父亲讨个说法,我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及6000元的赔偿多吗?老父今年65岁,被人打到头部,缝了7针,我是否可以要求把3-8个月的危险期写到调解书中,要求对方自付精神赔偿呢?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LW985(湖南-益阳)
提问时间:2011-04-30 09: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