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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他们的房屋使用权是否终止

他们的房屋使用权是否终止 我弟兄三人,1992年进行分家,我家临街有房四间,根据居委会规定,一户能盖三间,两户能盖四间,最终父母选择了一户三间,因为其他两孩可以在其它地方个分到两个宅基地。分家时,父母认为不管是谁分到临街的房屋,可以租赁,有些活钱,于是就共同口头协议,不管是谁分到了临街的房屋,房屋盖好好,其他两人出资三千元,每人一间门面房使用三十年。结果我分到了临街的房屋,弟兄三人在父母在场的情况下,按照口头协议共同起草了协议,我出钱盖好了房,并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至今他们使用了19年,今年开始,居委会要进行城中村改造,我的房屋面临拆迁,居委会规定,改造结束后,有门面房的按原门面面积分给所有人同等面积的商业房,问:他们的房屋使用权是否终止,村里分给的商业房他们有权使用吗?我如何收回房屋使用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jg(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1-04-29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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