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您好,我们有一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2014年11月20日我们家的手机经营门面上被盗

您好,我们有一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2014年11月20日我们家的手机经营门面上被盗 您好,我们有一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2014年11月20日我们家的手机经营门面上被盗,位于观山湖区碧海商业步行街,当时报警之后警方到现场察看,录口供,当时记得被盗的就接近一万元,因为有很多小东西没想起来,像充值卡这些,我们也没有算在被盗损失中。物管公司随后也安排人帮忙修门。(物管的岗亭离门面很近,而且被盗情况不是物管公司发现的,是我们自己去开门的时候发现并报警的)随后我们向物管公司讨要说法,物管公司表示需要等案件侦破后确定损失情况再确定赔偿方案。今年小偷被抓到后警方通知我们,说是未成年作案,而且是孤儿,已经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却没有提到赔偿情况,大体的意思是没有办法追究。那么我们现在拿着警方给我们的一份被盗情况说明找到物管公司,结果物管公司换了对接的经理,他表示他并不知情,并且既然已经结案,那么不论当初物管公司有没有失责,他们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所有的责任都在小偷身上。他们还表示我们的情况说明不合理,因为这之前我们自己录口供的损失,存在不真实的因素,说我们应该去找公安机关要说法,是公安机关不作为,没有追回我们的损失。当初说要结案后有证据的是他们,现在说与他们无关的也是他们,一句不了解当时情况就把我们打发了,难道我们的损失就没人管了吗?而且当时发生盗窃案的时候,物管方面是承认他们有过失的,还对保安们进行了罚款的处罚,但是最终却没有给我们任何解决方案。
虽然即使物管公司承担责任也赔不了多少钱,但是这个事情让我们全家感到很不合理,我们不知道是法律的漏洞还是什么问题,为什么明明我们是受害者却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所以麻烦您给我们解答一下。发生这种情况到底是谁的责任?我们应该通过什么渠道和方式维权?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5-08-04 17: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