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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首付女方出钱(其中有一部分是以前订婚时男主给的彩礼)。房产证上写着两人的名字

婚前买房,首付女方出钱(其中有一部分是以前订婚时男主给的彩礼)。房产证上写着两人的名字 婚前买房的首付是女方出钱,但其中有一部分钱是以前订婚时男方给女方出的聘礼金,房子买来后,也是由女方出钱装修的,这样婚前部分的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以前曾写过一张类似要是对老婆不好,房子归老婆的字条,有用吗?婚前写了男方的名字,算不算是属于赠于方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冰雪飘零(浙江)
提问时间:2011-04-29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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