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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我家有一套38.6平米的老房子。在一九七几年的时候以每月五十元人民币的价格出租给别人,并签订了长期租凭合同。我有房产证书以及房屋使用权证书,现在我可以要求给他加租或者收回房屋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cEZ6874(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1-04-29 01:36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1-04-29 02:04
在一九七几年的时候以每月五十元人民币的价格出租给别人,并签订了长期租凭合同.
最长租赁期限是20年,我个人认为可以要求给他加租或者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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