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突然遭受无妄之灾,交通事故怎么索要赔偿
突然遭受无妄之灾,交通事故怎么索要赔偿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过十字路口的时候,肇事人开着面包车把他前面开着三轮电车的受害人撞着了,致使受害人丛三轮车上甩下来,面包车开的很快致使三轮车翻过来后砸着受害人的大腿,受害人的大腿骨折,全身小的擦伤,神智清楚,由于当时受害人没有带手机,没有报警,就由肇事者把受害人运送到当地的医院进行救治,肇事者拿出4000块钱来治疗,并马上进行了手术治疗,但住院时肇事人用的是肇事人方的名字,不是受害者的名字,之后,肇事人就不愿拿出钱来继续为受害人治疗,手术后,因账上没有钱,医院停止进一步治疗,受害人家属与肇事人多次交涉未果,只好自己借钱来给受害人看病,受害人家属要求把名字改过来,并出示户口及身份证,但医院说可以在受害人病例里添加注释,证明是受害人本人,没有改名字,直至现在受害人自己已经拿出一万多块钱进行治疗了,受害人家属找交警帮忙,但是由于当时没有报案,不好划分责任,到现在就不了了之了。受害人觉得,突然遭受无妄之灾,该怎么处理这起交通事故,医院里的治疗费怎么办,怎么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手机看书迷(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1-04-29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