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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斗殴致死,有参与但不是凶手,怎么判?

斗殴致死,有参与但不是凶手,怎么判? 2011年3月24晚21点多,地点在福清。我哥和他的3个朋友吃饭时和另外一伙(他们有五个)因为闹口角引发斗殴,在打架过程中,我哥的其中一个朋友将对方一人捅了一刀(12点多送到医院但没有马上抢救,到凌晨3点死亡),因为是晚上我哥对他的朋友拿刀的事都不知情。
   第二天我哥在宁德(做生意)被抓。他们都互不相识,报案是报我哥的车。所以第一个抓我哥,在录笔录中我哥都不承认他有参与打架,都是说他在劝架(我哥的3个朋友都说我哥有动手)。还有疑问就是:有目击证人说,当天晚上另外一伙人共斗殴3次,我哥是第二次。请问律师:这样情形会判什么罪?现在我哥已经被拘留一个月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ovey1……(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1-04-28 21:4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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