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租房到期,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到期,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律师先生,您好!
我在闵行莘庄租了一个隔间,合同期限是2010.9.1至2011.2.28。我于2011年2月28日搬走,但就在28日的前几天,房东离开了上海,所以搬走时没有要回押金。今天是2011年4月28日,房东拖欠押金2个月。刚开始给他打电话,他说一两个星期就回上海,到时候给我,到后来,干脆直接挂掉。我刚大学毕业,我不甘心,自己辛苦挣的钱就这样白白送给这些不诚信的人。我想告他,但是,我有几个忧虑:
1.没有已经交过的房租的收据、水电费收据,也没有押金条(合同上有保证金这一条);
2.最后半个月的水电费没有交,是因为我离开时,房东不在;
3.租赁合同上的截至日期是2011年2月30日(其实只有28天),当时没有在意,搬走后才发现;
4.关于水电费的问题,刚开始承诺:当月电费=当月自己房间的电费+当月公共区域电费/合租房内的总人数;当月水费=当月公共区域电费/合租房内的总人数。而且在第一次交水电费前,我已经要求房东把此收水电费的规则写进合同,他给我的那份写了,但是他自己的那一份没有写。而每次交电费,都是按人头均摊计算的。
律师先生,如果我告他,可以打赢官司吗?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我急迫期待您们的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72753……(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1-04-28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