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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

如何才能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 法院判决我们离婚,孩子由对方抚养。我支付抚养费,有对孩子的探望权。可对方蛮不讲理不让见孩子。我也已申请法院执行。可执行法官以无法执行为由未预执行。执行法官说的有道理吗?我怎么样才能行使探望孩子的权利?对于据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应该有何处罚措施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Qi2515(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1-04-28 17:3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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