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您好高律师.本人女.30.于今年正月十四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您好高律师.本人女.30.于今年正月十四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您好高律师.本人女.30.于今年正月十四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是协议离婚.房子外债归我.孩子归男方.抚养费男方自理.现在孩子爷爷不给我房子.房子是婚后买的.而且是我的名字.如果我起诉孩子爷爷搬家.他们会要求法院从新审判.房子一人一半的可能性占多少呢.我怎么做房子才能不被分割.归我个人所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5-08-03 13:5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