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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是湘潭人.我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在株洲.去年7月.我在株洲一医院做了子宫肌瘤剔除术.术做了节育环取出术和清宫术.今年4月5日起.我下体流血不止.25日我在湘潭妇幼保健院检查发现我去年取环时有1.2厘米长没取出来.医生告诉我.如果宫腔镜取不出就要重新开刀.我听了后觉得好恐怖.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发生.请问.这算不算医疗事故.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136728……()
提问时间:2011-04-27 22:13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晓云律师
2011-04-27 22:20
算医疗事故,有权要求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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