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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帮我...

帮帮我...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是葫芦岛的一名靠开三轮车拉客维持生计的无业者,2011年4月7日葫芦岛发布政府公告,要取缔市区内所像我这样的营运三轮车。我有一台富路A1三轮摩托车(新车),有正规的行驶手续和交通强制险,但无营运手续。2011年4月22日(周五)晚,我偷偷开车出去拉活被交警抓了,其定性为非法营运,但是被交警截住的时候我已及时叫乘客下车并且和乘客之间没有运费产生,也就是没有发生实际的金钱交易行为,但是交警还是把我的车扣留,周一的时候也就是4月25日早间,我去交警队交涉,我本身就是无业人员,家里的条件也不太好,办理此案的交警也挺同情我,做了相应的教育劝导和处罚后,就为我办理了由办案民警和所办案机动大队领导签字的车辆放行手续,我准备把被扣的三轮车领出来就处理掉,转行做别的工作,可是我拿着车辆放行单到了存放被扣车辆场地的时候,那里的负责人坚持要我们葫芦岛交警支队主管三轮取缔工作的副支队长签字,没办法,只能再找这个副支队长签字,谁知,这个副支队坚持说我在政府发布公告以后非法营运,车辆不予放行,等待集中处理...我知道集中处理的结果就是集体销毁!但是我的车是新的,而且有行驶证和保险,属于在国家允许上路的机动车范围之内!凭什么销毁?就算我非法营运了的话,那也不属于交警的工作范畴,应该属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工作,交警可以把我这个案子转给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来办理,为什么这个副支队长要一手办理这件事?话再说回来,交通运输管理条例上写的很清楚:如果没有金钱交易行为或不能查证有金钱交易行为不能算非法营运。案发时交警看拦截我的车时,我让那名乘客下车时只驶离起始地点50米左右!根本就没有产生金钱交易,交警现在也无法查证当时那名乘客是否与我产生了金钱交易,所以,按照规定就不能认定我为非法营运,就应该对我的车辆实施放行,可是现在主管副支队长拒绝在放行单上签字,我那辆车就取不回来,请懂得法律的朋友帮帮我,想想我该怎么办才能使我的车被放行?最后再说句人之常情的话,我家里条件不太好,而且我一直无业...一个人如果要是有分正常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谁愿意冒着总是被交警抓到,处罚的风险风里来雨里去的在外谋生?你说对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xd201……(辽宁)
提问时间:2011-04-27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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