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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口头约定,受伤后能否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口头约定,受伤后能否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的一个做铝合金的朋友替某装潢公司加工铝合金阳台,口头约定每平米170元,完工后结账,在装修过程中,不慎从阳台摔下,造成受伤。花费医药费6万左右,是否能将装潢公司和房东 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装潢公司和房东间有签订装潢合同,但我朋友与装潢公司之间只有口头约定。
请问这个官司有的打吗?
万分感谢懂法律的朋友予以帮助! 
问题补充:我朋友申请过劳动仲裁部门
仲裁部门的裁决书部分内容如下:
本会经查:2009年3月5日,被申请人临时通过电话与申请人约定由申请人去某别墅区XX号别墅做铝合金装修,3月10开始施工,3月11日申请人受伤。
本会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具有独立经营场所,并不在被申请人处上班,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系在被申请人管理下开展工作;申请双方仅就约定的工作内容进行结算,没有证据证明由北申请人向申请人发放工资;。。。综上述事实,本会难以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hanku……(上海)
提问时间:2009-07-04 17:5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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