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儿子去世,儿媳在丈夫去世前把他们夫妻共同的唯一住房协商出售与朋友
儿子去世,儿媳在丈夫去世前把他们夫妻共同的唯一住房协商出售与朋友 儿子去世,儿媳在丈夫去世前把他们夫妻共同的唯一住房协商出售与朋友,朋友已付了房款全额的一半现金,差一半钱所以还没有办理房屋过后,这些事夫妻双方都知晓认可,但现在丈夫去世,现在涉及婆婆赡养及继承的事情,儿媳说朋友前期付给的房款用于她移民花掉了,只承认剩余的一半是遗产可以进行分割,而且不打算赡养婆婆说自己就2000元的退休金没能力赡养,她这种说法合理吗?而且她和她的女儿都在国外生活进不了赡养老人的义务,将来老人百年后她们还有继承的权利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5-08-02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