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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妹离婚了,男方不要孩子,现在孩子快两岁了。

我妹离婚了,男方不要孩子,现在孩子快两岁了。 没有离婚之前,男方平时一个月给我妹50元生活费,包括日常开销《如:买菜  大米  等日常用品 》。还有经常殴打我妹。 有了孩子以后还是殴打。自从孩子出生几乎是没有给孩子买过奶粉,于是我妹从这就把孩子抱到娘家,一直是娘家给孩子管吃管住,找他理论他说是应该的。现在两人离婚了,因为也在气头上一气之下签了个不妥的协议,当初离婚协议上是孩子归女方男方不要孩子也不给抚养费,现在孩子快两岁了,一直在娘家,我父母找他理论他说不管,现在想起诉所要孩子抚养费。请问之前所签的不合理协议会不会影响到起诉?法律会怎么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袁郎(青海)
提问时间:2011-04-26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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