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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或职能部门发布的公告可以成为象征处罚的证据吗?

政府或职能部门发布的公告可以成为象征处罚的证据吗? 如职能部门发布了一个停止相关生产项目生产的公告,和相关涉及单位名单,之后这些单位未停止生产,在行政处罚时,这个公告和名单能作为处罚证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ltsjl(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04-26 18:5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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