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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航空货运货物丢失如何才能获得全额赔偿

航空货运货物丢失如何才能获得全额赔偿 律师您好:
我的亲属2011年4月14日在南京委托南京快驰通航空货运公司运输一条价值5000元小狗,路线由南京经上海到沈阳,开具的东方航空公司货运单。可是,我当天到沈阳空港物流有限公司提货时,被告知没有此货物,经多方联系后,又告诉我当天落货,次日补发;次日再去还是没有收到货物,才被通知货物丢失。现已由沈阳方面开具了货物丢失事故认定书。因货单上没有填写声明价值,按航空运输条例索赔,赔偿金额很少。
我认为承运人南京快驰通航空货运公司、东方航空公司、沈阳空港物流有限公司在运输小狗这样有生命的货物时没有履行应负的职责,至今丢失的小狗都没有下落,生死不明。发货方的南京快驰通航空货运公司和东方航空说发货了,沈阳空港物流有限公司却说没有收到。
请问:我通过哪种途径才可以获得全额赔偿呢?
恳请帮助,多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enzha……(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11-04-25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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