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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初我借给一朋友30000元钱,说好一个月归还,并立有字据

6月初我借给一朋友30000元钱,说好一个月归还,并立有字据 6月初我借给一朋友30000元钱,说好一个月归还,并立有字据,到还款日期当天他并没有如约还钱,在我的推讨下,他先还我了20000,说过2天再还我10000,2个星期快过去了,仍未如数归还,请问我应该到法院起诉他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延边)
提问时间:2015-08-01 14:0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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