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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我朋友在一家私人单位打工多年来,在此期间单位没有给办理劳动合同,于今年(2011年1月15日)在工作时间内受了伤,现医院初步确珍:胸部骨折、盆骨骨折、右腿肌肉拉伤及粉碎性骨折和坐骨神经断、前尿道断等待,医师说:坐骨神经断不能恢复,也就是说现已经成为残疾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都做不了,并且还要有人护理才行。现已经住院3月多仍还在医院继续治疗,用人单位可能没有上报和办理工伤认定等手续,原来的工作岗位每月有1800元左右,现单位每月仅给700元。请问律师:1.我国规定的工作认定时效时间是多少?是自己上报还是单位上报2.工伤认定及工伤上报的手续是单位给办理或是自己办理?3.因单位为了节省成本没有给受害者办理劳动合同怎么办?4.入院期间和今后的待遇应该是多少才对?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人生难测(贵州-六盘水)
提问时间:2011-04-25 14: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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