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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我的情况的关注!我于今年六月在北京通州区一家培训机构工作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情况的关注!我于今年六月在北京通州区一家培训机构工作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情况的关注!我于今年六月在北京通州区一家培训机构工作。签订3个月的实习合同。今天7月31日,刚好工作两个月。当时约定工资为底薪加带课费两部分组成。因在工作期间手受伤,提出辞职,公司不仅不同意,还让我继续带钢琴课。因为教务老师在此期间提出辞职,还让我承担教育指责,我于半个月前又提出辞职,到现在半个月,公司一定让我帮他们招聘到能接受1500底薪的钢琴教师才让我离开。我在58同城上联系了不下30个钢琴教师。有来公司面试的。但老板不同意。我再次申明我要离开,老板在微信语音上破口大骂。并说不给我发工资。我想咨询下您,我这个问题能通过什么途径解决?合同中写每个月15号才发上月工资。因沟通无效,想求助法律。再次感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5-07-31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