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后无力履行协议规定的抚养费支付条款,经与对方口头协议暂停支付并得到同意,但十年后对方要求一次性支
离婚后无力履行协议规定的抚养费支付条款,经与对方口头协议暂停支付并得到同意,但十年后对方要求一次性支 我与女方2001年协议离婚,协议规定我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但由于女方到了所有财产(广州的两套房子),其收入和出租其中一套房子的收入足以供养女儿不错的生活水平,而离婚后我一直没有收入靠父母支持,因此向女方提出暂停支付抚养费要求并得到其口头同意,到2008年我开始有了收入稳定的收入,到现在女方提出我已有能力,要按协议支付抚养费,我同意。但她要求一次性补回前十年所欠抚养费,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家瑜(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1-04-25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