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后无力履行协议规定的抚养费支付条款,经与对方口头协议暂停支付并得到同意,但十年后对方要求一次性支

离婚后无力履行协议规定的抚养费支付条款,经与对方口头协议暂停支付并得到同意,但十年后对方要求一次性支 我与女方2001年协议离婚,协议规定我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但由于女方到了所有财产(广州的两套房子),其收入和出租其中一套房子的收入足以供养女儿不错的生活水平,而离婚后我一直没有收入靠父母支持,因此向女方提出暂停支付抚养费要求并得到其口头同意,到2008年我开始有了收入稳定的收入,到现在女方提出我已有能力,要按协议支付抚养费,我同意。但她要求一次性补回前十年所欠抚养费,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家瑜(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1-04-25 09:5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