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咨询房屋遗产的问题: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婆婆就把公公名下的遗产给三个子女及她本人进行了平分,同时婆婆表示要把她名下的房产全部给孙女继承,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你婆婆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她的财产由孙女一人继承,具有法律效力;
2,两个女儿写的放弃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她们写的放弃协议可以重些,并以最后的日期为准,理由很简单,他们的放弃行为实际上属于赠与行为,而赠与在交付之前随时可以反悔。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先办理遗产过户到老太太名下,再由老太太赠与孙子办理过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