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八月份与迎面过来的摩托车相撞,但他至今为要求调解,我该怎么办?
1、你们当时报案了吗?你说的都是交通事故细节的问题。其实应当第一时间报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
2、如果没有报案,也必须有交警部门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到人民法院起诉。
3、诉讼中人民法院会根据情况划分责任。为了更好的维护你的利益,你最好收集一些对你有利的证据。
4、如果投保了交强险,首先在限额内赔付,超出部门按责任认定赔付。没有投保交强险,直接按责任划分赔付。
5、转院没有经过定点医院批准,转院后的治疗费用法院可重新审核。
6、你的案子有些复杂,为了维护你的利益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我是张掖的律师,详情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