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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夫妻其中一方擅自转移名下财产

关于夫妻其中一方擅自转移名下财产 双方都是离异后再婚,各方都有自己的孩子。男方的婚前售后公房(双方结婚后一直居住的房子)在婚后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子过户给男方自己的女儿。采用的方式是做了一张虚假的买卖发票,没有实际的金额交易。这种情况的买卖关系是否成立? 
另外,之前这套房子的户口簿和产证上都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现在产证是已经过户给男方的女儿,户口簿还没有任何变动。那么在以后如果这个女儿凭着产证是否有理由将现住人赶走。
上述理由:1:在老婆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转移了自己的房产;2、老公和老公的女儿之间的没有实际金钱交易的买卖关系。这样的买卖是否成立,如何保护女方的居住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bc_ab……(上海)
提问时间:2011-04-2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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