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定向培养 劳动者违约赔偿问题

定向培养 劳动者违约赔偿问题 我于2006年9月攻读博士学位,并与单位签订定向合同,约定去学校脱产读书一年,在此期间单位支付工资和报销60%费用及交通费;并口头承诺给予60%奖金;毕业后需回单位工作10年,否则每少一年赔偿两万。
2007年5月22日,我生小孩,单位告诉我现在算休产假,奖金有自己的科室支付。但科室以在读为由,不支付2007年5月和6月的奖金。而在读期间单位支付给我的奖金仅为40%。2007年11月休完产假后我要求继续休哺乳假到小孩一岁,单位同意了。我共报销交通费1000元。2008年5月22日我回到单位上班,现在我想辞职,应该支付给单位多少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yxlee(四川)
提问时间:2008-09-26 18:29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