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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5日晚上,处于我家的一道公共管道漏水,是通往六楼的自来水管道

2015年7月25日晚上,处于我家的一道公共管道漏水,是通往六楼的自来水管道 2015年7月25日晚上,处于我家的一道公共管道漏水,是通往六楼的自来水管道,当天晚上我和爱人孩子出差在外,不在家,管道漏水一夜,第二天发现的时候我家地板,床,墙面严重受损,联系物业,物业来了后要先收费后维修,我们说那是公共设施,费用应该有物业承担,物业不愿意,就领着人走了,没有修,一直到下午,多次沟通后,物业派人来了,结果几个小时后,也没有修好,我们又自己找人修好了管道,由于我家受损严重,房屋必须重新装修,咨询了几位律师,却得到不同的答案,有的说起诉物业,要求赔偿,因为物业没有及时检查,维修公共设施,公共管道严重老化,造成漏水,有的说起诉楼上5位业主,因为大家共用这一根管道。请问,到底应该起诉哪方?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5-07-29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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