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未办理婚姻登记有孩子的离婚女方如何维权?

未办理婚姻登记有孩子的离婚女方如何维权? 2009年,21岁的农村女孩经人介绍和大自己3岁的同乡男青年交往,半年后举行了婚礼,但事后没有补办结婚证,之后女方一直在家当家庭主妇,生孩子并自己照顾孩子,而男方自妻子怀孕起,就与单位一个女孩有不当关系,而且一年多当中很少回家住,对孩子也是偶尔回来看看 抱抱而已,对于丈夫的出轨,妻子只是闹过,但没有很清楚的抓住什么把柄...最近,妻子碰到了曾经追过自己的同学,诉苦自己的处境,和处于愤怒,和该同学有了次关系,事后却被丈夫发现和逼问,只好承认了,丈夫不能容忍要起诉离婚,请问,这种情况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RG8588()
提问时间:2011-04-23 15:0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