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伙联营

农村唯一房产的执行

农村唯一房产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为村委会.被申请执行人为该村村民离婚夫妻,生有一女,现已成年.夫妻二被申请执行人于其女未成年时,共同出资建盖农村房屋一幢6层,用于出租.房屋盖好后,夫因与村委会联营产生负债,后夫妻离婚,离婚后至今仍共同居住,债务至今未还.2001年其妻及女为共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该房为唯一房产.夫负债后明显有钱不还,但无证据证实有钱.2009年,法院判决夫妻二人共同承担债务,其间查封该房产,现到执行.
   问:1,如何执行该房产;2,可否拍卖;3,若不能拍卖,法院可否可裁定由村委会代收房屋租金.4,若2,3均不能,如何才能拘留夫/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126(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09-07-01 17:0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