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您解答属于合同诈骗最吗?
请您解答属于合同诈骗最吗? 李某以帮助我为借口,说看我经营餐饮小档口辛苦,多次拿假的收据、合同、骗我说自己与广西某地某两个石场有劳务协议,自己有挖机和泥头车队,拿出所谓合同、结算收据骗我说半年就得到了一百多万的劳务费用。保证我一年赚几十万。其中被我录音多次。签订正式合同购买挖机时,征得他同意我全程录像。我们合同中注明,1、合伙买挖机是他提出的,预付款30万,我出6万元给他,他另开收条给我,大家协商同意自愿挖机资产各半。2、合同注明是他告知挖机在重庆购买。但是他说购买地址他记不清楚、说是在郊区、说不清是哪个区、街道、说挖机由重庆卖方送货至广西钦州某石场。3、在违约责任中我注明,是他提出合伙买挖机,由于时间催的急。我将老家一套260方的房子卖出,才筹得购挖机款。如他违约,在挖机资产一人一半的情况下,另赔偿15万给我。3、合同注明他告知与广西钦州某石场有劳务协议。4、因为我们都在广州番禺,挖机由其在广西钦州某石场的儿子管理。每月30号结算。他提供挖机作业过磅单和挖机各项费用证明、发票、收据等给我,每月从挖机所得利润扣除、另拿5万还挖机余款、剩下利润平分。支付方式为现金。5、购买挖机所得的临时发票的原件由我保管,将来得正式由我保管。之前他告知我付给30万挖机预付款卖方不会给正式发票。待付完挖机余款后才得正式发票。挖机价格为118万。
但是我发现他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与签订其另外合同时声称半年就赚得了100多万看来明显属于欺骗我信任而让我掏钱为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意图明显。1、履行合同期间每个月拿来了发票、收据、挖机作业的电子过磅单全部是假的,那些发票根本不是正式发票。而且没有一分利润给我,自己伪造的虚构发票收据致使利润和成本费用正好相抵,也就是说刚够周转。正式订立合同时给我的购挖机所谓的临时发票的原件也是假的。据我了解,只要挖机一出厂家就会扣国税,有正式发票的。他却给我伪造的虚假发票。主观故意虚构事实、隐瞒事实明显。2、据我了解根本没有购买所谓挖机。他借用他儿子名义即其子在广西某石场身份的名义对我进行欺骗达到骗取我信任继而掏钱订立虚假合同。3、我以让其退还我6万元进行口头协商时,他骗我说需要贷款,时间一拖在拖、6万都给不起说明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履行合同时不但不积极履行,而且继续故意伪造发票、收据、对我进行欺骗。虚构隐瞒事实。订立合同时声称半年就赚了100多万的谎言随即破产。现在只是在一个谎话接着另一个谎话编园。订立合同时注明他以去年某月某日购买回了挖机运到广西某石场。现在证明根本就没有挖机这一主体。订立合同前他吹得、合同订立时、合同注明的他已买回的挖机现已经证明属于主观故意欺骗。
各位好心的律师,我想以我掌握的录音、录像为证据。以他欺骗我的事实,根本就没有挖机这一事实,和他出具的的假发票收据到公安机关报案其涉嫌诈骗罪是否可行,报案时机如何选择,我想既要追究他刑事责任又要追究民事赔偿。该怎么操作。他已经74岁。如不麻烦的请综合为我考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wei……(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4-22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