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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碰擦,我发停在路边避让对面行车,对方自己擦到我们的车
发生交通碰擦,我发停在路边避让对面行车,对方自己擦到我们的车 发生交通碰擦,我发停在路边避让对面行车,对方自己擦到我们的车,下车便要求赔偿,我方不同意,就动手打我爸,我爸没还手,对方一直追着打,四五分钟后才还手,我们报警后,警察看了监控视频,说是对方自己开车撞到我们车,还有对方主动动手打人、把我们三轮车推翻、用砖头打人事实存在!但是谈赔偿的时候,对方说自己也被打到,车也刮坏,也让我们陪钱,警察说我们也得陪对方钱;我爸被打伤肋骨,医院要求两个月不可剧烈运动,但我爸是个体经营户,做家电维修,全是体力活,而且夏天是旺季,我们要求赔误工费,警察说只能按南京市最低标准赔,说我们没有相关收入证明;还有警察说不赔精神损失费;我说不同意警察的调解结果,警察说如果去法院诉讼,说律师费也要自己承担,不划算,我说可以诉讼中加一条让对方补偿律师费,他说法院不支持。对于警察以上的这些回答,我觉得有些匪夷所思,而且警察认识对方,对方是开网吧的,南京本地人,我们是外地人,我觉得警察是在帮他们说话,忽悠我们,可是自己又不敢确定自己的判断就是对的,所以来咨询一下律师,不想不明不白的就被欺负,自己心里也很受打击。在此先衷心感谢能帮助我们的律师,请帮帮我们,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7-28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