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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纠纷

土地承包纠纷 23年前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县(现在的杭州市萧山区)在钱塘江边上围了5.2万亩土地,把其分配给了其下的各乡镇及村。当时我承包了其中一个村的83亩荒地(合同上订的是60亩土地23亩水面)进行了开发。在开发过程中我把我承包地周围的一些无主荒地(30亩左右)也一起开发了。现在合同期到了,村政府要收回这块土地。问:我应该归还我所有的110余亩土地还是只要归还合同上订的83亩就可以了?1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XV1875(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04-22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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