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二胎社会抚养费问题
关于二胎社会抚养费问题 我2003年结婚,同房两年没有生育。2005年5月到深圳武警医院检查,医生说我精子质量很差,在正常情况下很难受孕。同年11月,在武警医院做了人工授精,2006年生下一个小孩。后来2007年意外受孕,2008年生下二胎。请问这种情况下,二胎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需要征收多少社会抚养费?我本人户口是深圳,老婆户口是乡下,二胎上的户口是老家,并且已经缴纳社会抚养费。请问,我在深圳,是否还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应该缴纳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n(广东)
提问时间:2009-07-01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