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在工地受伤,当时我在一楼工作不慎被从三楼坠下物砸伤。送院后行开颅术,现己出院

我在工地受伤,当时我在一楼工作不慎被从三楼坠下物砸伤。送院后行开颅术,现己出院 我在工地受伤,当时我在一楼工作不慎被从三楼坠下物砸伤。送院后行开颅术,现己出院。在对方陪同下做了鉴定。现伤残一个玖级两个十纹,需人护理三月。但对方要求我连同医药费约拾伍万一起担责百分之二十。这合理吗?我要连同住院期伙食、护理和误工费一起担责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5-07-27 09:3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