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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在校大学生用刀伤人事件

在校大学生用刀伤人事件 事情是这样的,在酒吧出的事,双方都是刚去才喝了半小时左右,因为敬酒问题起了冲突,被打的只有一个人,对方邀约了17个男生一起来打,有一个还拿着刀。被打的人送到医院经过抢救现在已经清醒,经过法医鉴定为轻伤。但是咨询派出所说由于双方都是在校大学生,法律对学生有保护政策,所以即使判刑了也只能监外执行。对这个说法我们很不满意,想问一下您的建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ya……(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1-04-21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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