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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朋友借高利贷说:钱就用一个月8月份就还,并用他的房子做抵押

去年7月朋友借高利贷说:钱就用一个月8月份就还,并用他的房子做抵押 去年7月朋友借高利贷说:钱就用一个月8月份就还,并用他的房子做抵押,这些在借条里也写明,说服我当了保人。事情过去一年,上个月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说他的钱没还,把我也告了。我找不到朋友,得知他的房子也在去年九月卖掉了。如果开庭他不去,我会承担所有债务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5-07-26 17:5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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