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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 我于3月份15日加入上海一家公司,后安排在江西工作直到4月12日。现公司对我的工资及我前期出差垫付的费用不给以发放。可我现在又在外地。我如何追讨自己的工资,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wns5928(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1-04-20 22:1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1-04-22 21:41
你可以请求劳动局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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