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工地打工受伤后未进行工伤认定,时隔十个月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地打工受伤后未进行工伤认定,时隔十个月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去年10月份在工地发生意外致使左肩轻微骨折,意外发生后工地负责人带至医院治疗并支付相应医药费,并承诺在伤愈之前在家休养期间支付相应误工费用,今年三月份又回工地工作,工作大概一个月左右,后因手臂伤势影响,又返回家中休养,期间曾多次去医院检查治疗,工地负责人也给予报销医药费,但已不提相应的误工补贴费用,竟以左肩伤势为肩周炎为由开始推脱,今年7月份由于先前医院开的药已用完,就去医院重新开药,找到工地负责人报销医药费未果,还将本人在工地上的行李托人送回本人家中,由于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受伤后也未进行工伤认定,请问时隔这么长时间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412……(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7-25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