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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企业拆迁问题

企业拆迁问题 我于2007年在某乡购了一个老旧的小型水电站,该电站一直在生产,后面又经过一系列投资,增加了装机量,现在装机为150kw,我的总投资为76万元。从08年开始发电到现在,年均发电量为45万度左右,电价为0.28元,年产值12万左右,现在由于该乡引进外资,进行旅游开发,乡政府说按照设计方案,无论如何要拆除我这个电站,说实话我确实不愿意,现在问题是乡政府的意思是,补尝问题就跟当地的房屋征用一样的条件,就为76万,对收入不再进行评估,再加上半年的收入补尝(我查过相关拆迁问题,没有查到类似的案件),我没有同意。后面又有政府人员跟我谈说要再寻找资源,将我的电站搬走,在建设期间再补尝我的收入损失,这个我觉得是合理的,现在问题是一到负责人这里又变挂,又说只按以前的方案,只补尝76万,加半年的收入损失,其它不管。现在乡政府不通知我已经将电站取水拦河坝强行拆除,使我不能生产,所以我想向律师咨询一下如果遇到强拆问题我该如何解决此事,补尝问题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条例,是否有相应的标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oliver……(江西-萍乡)
提问时间:2011-04-2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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