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和前妻离婚三年了,这几年他也没给孩子拿过抚养费,有时候他就来看孩子我们也没有组织
这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抚养费的
你好,可以起诉要抚养费
对于抚养费与探望权的纠纷可以起诉至法院解决。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