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协议赠予房产的追回
协议赠予房产的追回 我于2005年协议赠与儿子,女儿房产各一套。
协议如下:赠与儿子产权房一套,何时过户由儿子决定。父母亲不得找任何理由阻挠过户。儿子独立处置房产。
赠与女儿产权房一套,现由父母居住。父母双亲终老之后,由女儿对产权房进行独立处置。父母双亲在世是,女儿不得对该产权房进行任何处置。
协议经签名确认后,家庭所属成员若以任何形式与理由进行反对,再产生任何纠纷,将自动放弃应有权利。
父母亲所赠送给儿女的各自的产权房不添加任何的附加条件。
如今儿子房产已经卖了。现在女儿的房子由我居住。当初买房由我出资,但办理产权证就是女儿一个人的名字。我现在想收回女儿的房产,请问有什么办法?
原本我的户口在儿子的房产里,现在儿子房产卖了,我想把户口迁入女儿的这套住房里,女儿不同意(备注:女儿的户口也不在这套房产里面)。我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飞跃梦想(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4-20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