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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小学生课间打架

小学生课间打架 学校规定7.50以后不许进水房,从7.50-8.00这十分钟由负责水房的值日生做值日。可一小学生赵某偏进去,于是与水房值日生张某撕打起来,致赵某脸部受伤。经班主任调解后两人认错。可第二节课间,赵某又主动找张某打架,脸部又受伤。两人均没有告诉老师。
午间赵某家长找到学校,学校将张某家长找来,张某家长带孩子看病,由于赵某家长要求张某家负责将来孩子如留疤得支付医药费,所以两方家长谈不合,学校调解不了。
赵某家长要求学校负责任,学校有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ln197……(辽宁-葫芦岛)
提问时间:2011-04-19 19: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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