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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法律上是怎么规定法院的地域管辖权的

法律上是怎么规定法院的地域管辖权的 原告和被告同住在C区的一个楼里成了邻居,原告户籍在A区,被告户籍在B区,都没有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被告向原告借钱签了协议,在还款期到了之后,被告没有还债,突然搬家消失了。原告准备向法院起诉,但不知应该向哪个区的法院递交诉讼状,请问律师:法律上是怎么规定法院的地域管辖权的,原告应该去哪个区去起诉?谢谢回答,请详细一些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ongxi……(北京)
提问时间:2011-04-19 14:08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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