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法律上是怎么规定法院的地域管辖权的

法律上是怎么规定法院的地域管辖权的 原告和被告同住在C区的一个楼里成了邻居,原告户籍在A区,被告户籍在B区,都没有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被告向原告借钱签了协议,在还款期到了之后,被告没有还债,突然搬家消失了。原告准备向法院起诉,但不知应该向哪个区的法院递交诉讼状,请问律师:法律上是怎么规定法院的地域管辖权的,原告应该去哪个区去起诉?谢谢回答,请详细一些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ongxi……(北京)
提问时间:2011-04-19 14:08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